泾河新城崇文司法所调解合同退款纠纷

近日,泾河新城司法局崇文司法所调解了一起消防改造合同纠纷。当事人杨某、雷某是两个创业青年,今年初来到崇文,准备在某大型商场经营餐饮门店。经人介绍,与武汉某公司就餐饮门店消防改造工程及消防手续代办签订合同。

后来杨某、雷某经咨询相关部门后得知,自己的餐饮门店面积未达到需要办理二次消防手续标准,便联系对方公司西安负责人张某退款,双方就退款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产生纠纷,张某不接二人电话,事情陷入僵局,消防改造工程收尾工作停滞,退款未退,杨、雷二人前来司法所咨询起诉事宜。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二人情绪进行安抚,建议起诉前可以先进行人民调解,二人表示如果可以不起诉就解决问题,那是最好的结果。司法所于是积极介入了这场退款纠纷,经过多次努力,与对方当事人张某取得联系,并说服张某同意进行沟通。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张某一起对双方签订的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仔细分析研究、解释说明其应承担的合同义务,最终张某同意退款。双方一起在司法所的见证下签订了退款和收尾工作协议,一场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平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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