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聘任段小勇等12人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任期2年,聘任期自2024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5月4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我支队反映。
联系电话:029-36201613
监督员名单、证件编号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
1.段小勇,20240101,男,永乐社区党支部书记。
2.李强,20240102,男,陕西捷安顺物流有限公司法人。
3.吕永旭,20240103,男,陕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4.高宏亮,20240104,男,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市政维护服务中心副经理。
5.寇雷,20240105,男,陕西中恒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6.张萌,20240106,男,仁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7.张良,20240107,男,陕西丰瑞(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8.张泾生,20240108,男,陕西东铭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9.陈党库,20240109,男,陕西乐华恒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10.任育峰,20240110,男,四川滨江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滨江翡翠城)项目经理。
11.孙小斐,20240111,女,泾河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员工。
12.杨楠,20240112,男,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泾河)中心员工。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