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鼓舞和激励广大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关注陕西创新发展、积极开展科技宣传工作,为新时代陕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陕西省科技厅决定联合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陕西省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开展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驻陕央媒、陕西本地媒体以及全省科技系统获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新闻单位,首次刊播的反映陕西科技工作的原创新闻作品。

二、评选奖项

陕西科技好新闻奖设3类评选奖项,参评作品按各奖项规定申报,申报作者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的署名为准。

(一)纸媒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特写、新闻访谈。

(二)广播、电视作品:包括广播电视消息、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新闻直播。

(三)网络(新媒体)作品:包括在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首发的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短视频、网络(移动)直播、融媒体作品(H5、创意互动等)。

三、参评条件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二)所有参评作品均为原创、首发作品。如发现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袭、失实、虚报、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自荐。个人自荐作品均须填写《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推荐表》(附件1),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附申报作品原件,原则上同一作者参评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报道按1件计算)。

(二)单位推荐。单位推荐须填写《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推荐表》(附件1)《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原则上同一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10件。

(三)按照评审程序,参评作品提交后,将经过资格初审、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进行公示,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励。

五、报送要求

(一)线上报送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18:00,通过线上报送的形式,将作品电子版、填写盖章后的推荐表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sxkjhxw2023@163.com。

报送作品格式要求:

1.文稿(Word)、音频(Mp3)、视频(Mp4);

2.音视频作品请同时附文字稿;

3.报送作品请以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邮件按“参评项目+单位+作者”命名。

(二)纸质版文件邮寄

线上报送完成后,请于2024年1月29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原件两份及刊播的作品一份,邮寄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创意谷产业园C座8层807室。

联系方式:谢老师 17392721027

钟老师 18502918058

附件1: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2:2023年度陕西科技好新闻推荐作品汇总表.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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