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惠企利企政策及时落到实处,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秦创原政策兑现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泾河新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实际入驻新区的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和个人;
(二)科技型企业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研发费用的企业;
(三)本政策涉及的各类主体限2021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涉及的时间周期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政策细则中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申报政策
本次政策申报涉及2个类别,分别为:
(一)《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新区15条);
(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省70条中的25条)。
本次政策申报需企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涉及2种评审方式,分别为即申即享和综合评审。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在“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上注册并填写企业信息,按照政策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将提交后打印出的资料及申报指南要求的附件编制成纸质版材料并装订成册(胶装),一式六份。
(二)申报时间:发布当日至2021年12月29日。
(三)报送地址:泾河新城管委会三楼A303办公室。
(四)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材料中附企业承诺书,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有效,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本次申报,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六)结合当前疫情特殊情况,纸质版资料的提交请联系工作人员,确定具体提交时间。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 鹤 联系电话:18691567057
泾河新城招商四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