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吸引中小企业入驻新城工业园区投资发展,加快产业聚集,促进产业园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成立产业园区招商服务小组,负责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美国科技产业园等园区招商服务工作,同时制定了相应优惠政策,对入驻园区且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泾河新城的中小企业提供扶持政策。
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和美国科技产业园均位于包茂高速复线泾阳高速口以北约300米处,交通十分便捷,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园区现有部分标准化厂房(多层框架结构)对外招商(出租或者出售),并有部分空地可为入区企业定制厂房。招商方向为机械加工、智能制造、食品加工、医药产业等。
欢迎符合招商方向的各界投资人来电垂询。
联系人:宋梓煜 15353577188 樊拓18511110369
附件:泾河新城中小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扶持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入园企业,给予前2年厂房租额100%的补助,第三、四、五年给予年厂房租额 50%的补助。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第二条 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入园企业,给予前2年厂房租额50%的补助,第三、四、五年给予年厂房租额30%的补助。 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对企业税收由税务部门按税法规定征收, 由财政进行分级奖励: 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按税收泾河新城留成部分的 20%予以奖励;年实缴税收在200(含)-300万元(不含)的,按税收泾河新城留成部分的 30%予以奖励; 年实缴税收在300(含)-500万元(不含)的,按税收泾河新城留成部分的40%予以奖励;年实缴税收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税收泾河新城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企业需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变更的企业)。
第四条 鼓励入园企业达规入统,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所在园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第五条 申报时间及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次年3月15日前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进行申报,由泾河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税务泾河新城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泾河新城审计局,泾河新城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泾河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提交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二)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奖励文件,泾河新城财政局依据奖励文件将奖励资金支付至各企业。
(三)厂房租赁补助。税收奖励,达规奖励申报表等联系相关负责人领取。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四)本政策以2018年数据为基数进行申报,并根据工业园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 本政策中厂房租赁补助与税收奖励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奖励。
第七条 本政策由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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