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庙

      位于泾阳县城,南临南环路,北背北极宫大街。1980年,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存建筑平面以南北中轴线对称排列,形成完全四合院群落,整体建筑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358平方米.整个建筑分大成殿、戟殿(山门)、东西庑殿、东西翼室四大部分。清同治元年(1861)毁坏。同治四年(1865),知县黄传绅修大成殿。其它建筑系清光绪十一年(1885)吴周氏捐银所修。建国初,被学校占用,之后改为粮站、种子公司。1985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迁入办公,现为县博物馆所在地。查考旧志,对文庙始建年代均无记载。
      宋代邑人所著《重修文庙碑记》中载有宋元右五年(1090)重修文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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