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泾河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宇超参加。
会上,李宇超传达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全市、西咸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开发建设部、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泾河新城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应始终把这一“国之大者”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装在心里、放在手上、落到行动上。泾河新城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同频共振,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与项目建设提质增速、营商环境改善提升、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统筹推进。
会议要求,要把“如何更好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作为主要命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作风谋划和推进新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各级责任压实到环保工作的“神经末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紧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深刻思考“环保工作如何服务开发区建设”这个课题,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全天候做好扬尘防治、水质监测、土壤监测、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等工作,全面推行问题台账、清单管理、常态化跟踪等措施,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切实抓好环境问题整改;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环保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加强督查问效,强化实绩导向,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更好服务于泾河新城开发建设。
党委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各直属国有企业、各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