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第十七个全国法治宣传日,这一周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治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扎实推进泾河新城“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形成新城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服务大西安追赶超越,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全面深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泾河”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建权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泾河新城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综合治理局、城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泾干街道办、永乐镇、崇文镇、高庄镇等成员单位协调组织,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普法工作任务,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各行业领域、各街镇辖区内精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从11月28日开始,在崇文塔景区、茯茶镇、泾干湖广场、产业孵化中心、各街镇、社区、村组活动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集中组织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市容卫生、安全生产、合法信访、宪法知识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16次,举办法治意识讲座1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2次,制作展出法治宣传主题展板100余块,制作悬挂横幅20条,印制发放法治宣传彩页、宣传手册、书籍等3万余份,发放张贴宣传海报、日历海报8000多张,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宣传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10余项法律法规。


12月1日,新城综治委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国龙,为管委会全体干部员工作了题为“法治思维能力培养与提升”的专题讲座,听者如云,反响良好。整个普法宣传活动紧扣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新理念,将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便于理解的形式,达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更加顺畅的参与新城社会的生产生活,为建设法治泾河打好广泛群众基础。

法治宣传重在常态化,新城综治委将会把此次活动作为全面建设法治泾河的全新起点,将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与中央、省、市、西咸新区的指示精神密切结合,充分发挥各街镇、村组、社区等基层力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法律“六进”、举办法治讲座、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互联网普法及重大节点集中普法等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理政、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法治工作者依法办事、广大公民依法行事,为法治泾河建设和新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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