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省、市、新区稳经济工作安排,进一步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在落实好中央、省、市和新区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泾河新城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流程
政策根据《西咸新区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修订)》(陕西咸党政办函〔2022〕3号),按照政策分类开展政策申报及兑现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除满足具体政策条款要求外,须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上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或侵占奖补资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申报主体按相关细则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编制成册。
(三)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企业达到条件可随时申报。
二、政策及细则
(一)支持区域企业协作配套政策
鼓励辖区内无股权(股东)关联关系的企业间协作配套,对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支持:
1.鼓励采购区内企业生产的智能家居家电,采购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给予购买方采购金额2%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类型:即申即享)
牵头部门:泾河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联系人:何思熳 36381754
2.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卖场设置区内企业生产的智能家居家电品牌店并承诺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的,对单店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限上商贸企业,按照15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按照每月50元/平方米给予不超过两年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不超过2000平方米。(政策类型:即申即享)
牵头部门:泾河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联系人:何思熳 36381754
3.鼓励采购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材料、工业产品等,采购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照合同总额的2%的标准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类型:即申即享)
牵头部门:泾河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联系人:王驰 36381764
(二)支持直属国有企业开展商业街区建设
4.对各直属国有企业自持运营的商业街区,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政策类型:即申即享)
牵头部门:泾河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联系人:何思熳 36381754
三、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泾河新城,且能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
(二)针对以上各项政策,企业承诺在2022年内达到相关条件的可予以提前兑现;
(三)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新城其他扶持政策奖补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四)本政策由泾河新城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泾河新城支持企业协作配套及促进商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申报指南
1.“鼓励采购区内企业生产的智能家居家电”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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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卖场设置区内企业生产的智能家居家电品牌店”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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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采购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材料、工业产品”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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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直属国有企业开展商业街区建设”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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