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梨花风起,点点哀思。泾河新城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同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的要求,以良好家风和文明祭扫的行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名优特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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