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泾河新城纪委对2名拟聘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纪委机关(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巡考了考试现场。
泾河新城纪委坚持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的重要抓手,将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规党纪等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既考察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建理论的掌握程度,又考察干部对党规党纪的理解力和关注度,并将考试成绩作为提拔干部的一项“硬指标”,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凡提必考成为常态。

通过任前廉政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促使新任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线”,坚守廉洁“底线”,远离高压“红线”,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达到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