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起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 不收运”

      从8月20日起,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西安市范围内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将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
      执行“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后,各区县、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辖区实际对生活垃圾交付点进行认定并统一编码,对没有被认定的交付点,收集、运输单位不得予以清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在生活垃圾交付点,发现拟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应当告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改正期限不超过1天。另外,还需将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单位、居住区等信息及时报告给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在要求改正的期限内不予收运。在要求改正期限结束后,收集、运输单位在生活垃圾交付点发现拟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仍然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对混合垃圾拒绝收运。对于分类质量不合格的生活垃圾可以拒绝收运
      什么是分类质量不合格的生活垃圾呢?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质量不合格可以按照下列标准判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中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动物尸体、医疗垃圾的。可回收物中混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中混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中混有有害垃圾,或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占比超过30%。
      “扔菜叶可能把绑菜叶的绳子掉进垃圾桶,餐馆的厨余垃圾桶内90%的垃圾为厨余就算合格;对于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纯厨余垃圾占比70%以上就算合格。”该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今年4月起,西安已有四个厨余垃圾末端处理厂在投运,分别在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陵及蓝田,从最初每月日均处理200吨,到7月底已达到日均处理500吨以上,以目前的末端处理能力来说,完全能满足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未来西安市日处理量将达到2000吨以上。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餐饮单位、机关单位、小区等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都需要和有资质的厨余垃圾收运单位签约,西安现有厨余垃圾运输收集运输车辆240辆,收运的能力完全可满足每日的厨余垃圾产生量,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深入,未来针对不执行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也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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