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蓝天倡议书

广大市民群众:

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进一步提升辖区空气质量,切实保障新城群众身体健康,在此,我们号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打响蓝天保卫战:

一、不露天焚烧

焚烧会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对人体健康也有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威胁大家的人身安全。请您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在任何地点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并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进行宣传劝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今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燃煤散烧

燃煤焚烧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多种污染因子,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泾河新城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开设散煤销售网点,禁止从事流动销售、网络销售等违法销售散煤行为,禁止购买、储存使用燃煤。请您响应国家政策,坚决杜绝燃煤散烧行为。(西咸新区出台一系列“煤改洁”奖补政策,落实资金补贴政策,响应“煤改洁”政策的群众可以享受“煤改洁”补贴。)

三、不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纸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泾河新城全域为禁放区,请您自觉遵守禁放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在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时,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减轻空气环境污染,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以实际行动助力新城“绿色发展”。

四、当好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员、监督员

请您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动宣传露天焚烧、燃煤散烧、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管控措施,发现不良行为积极监督、踊跃举报,自觉做禁燃禁放政策的“宣传员”、“践行者”和“监督员”。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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