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开盒挂人”

网络暴力人人喊打,但其呈现形式也在不断演变进化。“人肉搜索”之后,最新出现的“开盒挂人”成为危害更强、影响更恶劣的网暴“利器”。

“开盒挂人”一般是指不法分子在网络恶意公开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社交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煽动网民进行攻击谩骂。而“开盒挂人”的受害者不仅有公众人物,还有普通网友。

中央网信办去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对7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开盒挂人”被列在第一条。近期公安机关也加大了对“开盒挂人”这种新型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近日公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更是从“开盒挂人”的源头进行了规范。

今天,我们来起底“开盒挂人”!

“开盒挂人”可不是简单的网暴,它所形成的影响是对受害者的递进式危害,它正在由一场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逐渐演变成对社会信任的破坏。

“开盒挂人”,侵犯个人隐私。“开盒挂人”的核心行为就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敏感信息。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受害者将面临极大的隐私风险。

然而,“开盒挂人”所涉及的信息泄露远不止于此。以往搜索的信息仅仅局限于姓甚名谁,在哪工作,如今通过数据信息汇聚以后,已经精确到喜好、网络行为等等细丝入微。在侵犯个人隐私方面,逐渐形成了开盒信息全、涉及范围广、传播量大的特点,对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网络“开盒”信息泄露后,不断被各种电话、短信骚扰。图源:央视新闻

“开盒挂人”,引发网络暴力。个人信息泄露往往只是“开盒挂人”的第一步,接踵而至的是引发的网络暴力。由于“开盒挂人者”的煽动,引发了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网民对受害者的攻击谩骂,最终使受害者网络名誉受损。

不仅如此,“开盒挂人”还会对“线下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据央视网一位采访者透露,他的家庭住址被人发布在网上后,陆续收到了一些陌生人寄来的不明物体,其中还有化学品……在引发网络暴力方面,“开盒挂人”逐渐形成了由点到面、由网络到现实的特点,导致“被开盒者”的生活全面受到影响。

▲“被开盒者”陆续收到一些陌生人寄来的不明物体。图源:央视新闻

“开盒挂人”,破坏社会信任。据被警方抓捕的“开盒挂人者”交代,为了让“开盒”的行为更具有杀伤力,他们在曝光隐私之后,通常还会设计一些更恶俗、猎奇的行动,引发网民的围观。通过这样的方式,尽可能地扩大“开盒挂人”的影响力。

帮“开盒者”网暴“被开盒者”的网友越多,“开盒者”获得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就越多。伴随着这样的事情频繁发生,人们对网络空间的信任度、对陌生人的信任度都有所下降。在破坏社会信任方面,“开盒挂人”逐渐形成了虚假设计、煽动暴力、信任破灭的特点,最终导致人们对互联网和真实社会失去信任。

问题来了,为什么会出现“开盒挂人”这样的行为?

宣泄情绪,报复他人。这种“开盒者”,要么是为了释放压力或者取乐,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隐私泄露的痛苦上,要么是因为和“被开盒者”有一定矛盾,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进行打击报复。

这种“开盒者”,由于是个人行为,往往难以引起网友的跟风,因此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是最轻微的一种情况。

吸引眼球,获取流量。在网红经济正热的当下,有的网红为了博取热度,不惜突破道德底线,甚至在违法的边缘不断试探,将自己的经济利益建立在对别人的恶意攻击上,既是道德所不耻的,也突破了法律底线。

这种“开盒者”,由于有博取流量的需求,加上粉丝的加成,往往会引发相对较重的危害,但是因为“开盒者”与“被开盒者”之间的关系相对松散,“开盒”内容往往欠准确,跟风而起,无风则凉。

恶意营销,非法获利。对于一些想“开盒”但又缺乏技术操作的人而言,他们通过专门的“开盒”服务,从这些人手头收取费用。这种行为导致“开盒”成了一个类似于网络水军的产业链,拿人钱财,替人“开盒”,“被开盒者”承受灾难。

这种“开盒者”,由于是有组织、有设计,又有“客户”提供的准确信息,通常会引发十分严重的危害,可以视作一种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读懂“开盒挂人”,大家是否正在绞尽脑汁想应对之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暴力信息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该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而针对“开盒挂人”这种新型网暴,规定就明确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要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

源头治理,防范防控。“开盒者”为什么能够“开盒”?其根源是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对于网络暴力的源头防范、防控,就要从网络信息提供者和信息发布者做起。本次新规要求网络信息服务者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也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网络暴力违法信息,对于通过网络暴力蹭流量、炒热度的行为也予以禁止。一旦违反本规定,将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处罚,甚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釜底抽薪,标本兼治。本次新规不再停留在表面上,而是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多细化的要求。比如,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除此之外,还会建立用户账号信用体系,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依法依约降低账号信用等级或者列入黑名单,并据以限制账号功能或者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协同共治,上下一体。本次新规将从中央到地方,实现协同共治。其中,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都将依职责进行管理。地方上,由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地方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依职责治理。

当然,我们每一个人,也一定要养浩然正气,避立于危墙,警惕“开盒挂人”,既不要成为施暴者,也不要因为信息暴露成为受害者。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