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一定要知道!

      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
      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微信图片_20190302215006
      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祖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什么是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和“恶”指的是?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是指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9类涉恶刑事案件。
      扫黑除恶知识问答
      扫黑除恶什么时间开始?
      答:2017年11月8日,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什么时间开始?
      答: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什么?
      答: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个结合”指的是什么?
      答: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
      答: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个坚持”指的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答: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五项工作措施”指的是什么?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什么?
      答: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重点打击的是哪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四)煽动村民、群众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干扰项目实施、强揽工程、强迫租赁机械设备、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垄断建材供应或设备材料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新建小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沙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以各种形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络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充当“保护伞”,或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放任其发展的“软保护伞”。
      (十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 “ 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 “ 造势摆场 ”、“摆平事端 ” 的 “ 地下出警队” 或“ 黑保安公司 ”。
      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 抢占地盘 ” 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 “ 沙霸 ”、“ 砖霸 ” 等。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西咸新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33585792
      举报邮箱:xxxqshb@163.com;xxxqzzj@163.com
      来访举报: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群众工作中心
      邮寄地址: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603室扫黑办(712000)
泾河新城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36385263;
      举报邮箱:jhxcshb@163.com;
      来访举报:泾河新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寄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泾河新城管委会1号楼308室(邮编:713700)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