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解读:“软暴力”犯罪如何惩处?

      “软暴力”与传统暴力不同,但仍然产生重大危害,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今天为您解读,“软暴力”犯罪如何惩处?
      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以“软暴力”手段非法进入或者滞留他人住宅,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雇佣、指使他人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的,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论处。
      为强索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或者因其他非法目的,雇佣、指使他人采用“软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寻衅滋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的,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论处。
      因本人及近亲属合法债务、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而雇佣、指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仍继续实施的除外。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