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迷人眼,鸟鸣声悠扬,夏天呀~真是大饱眼福与耳福的好时候~
这样绚烂,又生机勃勃的夏天,动物们也迎来了生长的黄金季节~

今天,临小童就跟大家说说动物保护的那些事儿~
陕西省公安厅正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以及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陕西省公安厅正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以及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把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区域,尤其是秦岭北麓、南麓六市及其他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问题突出的区域,作为打击区域的重中之重。

临小童再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法律法规。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先后于2004年、2009年、2016年、2018年进行四次修订、修正。
野生动物保护法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


法规中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规中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


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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