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3月11日、3月12日到过泾河新城原点新城美的旗舰店的人员请速报备,根据疾控部门流调信息,1名新冠确诊病例的B类密接人员李某在泾河新城活动轨迹如下:
3月9日9:00—13:00,在泾河新城原点新城美的旗舰店准备开业事宜,期间11时和同事坐出租车前往高陵胡胖子罐罐饺子就餐。
3月11日11:00—12:00,在泾河新城原点新城美的旗舰店上班。
3月12日8:00—11:00,在泾河新城原点新城美的旗舰店参加开业仪式。
此外,根据疾控部门流调信息,1名新冠确诊病例的B类密接人员刘某某3月11日—15日在泾河新城活动轨迹如下:
3月11日18:30—19:53,在高庄镇聂冯8组与妻子一块出去闲逛,在路边买甘蔗。
3月12日7:00左右,在泾河新城龙安居广场核酸采样点做核酸,7:09,在万和郡门口摊点购买油饼,19:10-19:51,与妻子在东北铁锅炖就餐。
3月15日7:20左右,在时代宾馆门前小摊买早饭,18:00左右,在西粮集团西边两三百米左右的蔬菜调料店购物。
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上述时间段在李某、刘某某活动范围内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并持续加强自我防护。
上述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活动史等,就诊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缓报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泾河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