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节假日泄密”(二)

      3.节后泄密
      案例5:节前工作,抛之脑后。2012年12月31日,某涉密单位办公室机要秘书章某到当地市委办公室,领回两份秘密级文件。2013年1月4日,元旦假期结束,章某返回单位上班,但忘记了曾在节前领取过两份秘密级文件。直到2014年3月19日清退文件时,章某才发现文件丢失,后经过多方查找仍无下落,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章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6:未做衔接,责任不清。2014年9月30日,国庆放假前一天,某市直单位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温某配备1台涉密计算机,放在公用办公桌上。当日,该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肖某请假,不知此事。10月8日,国庆假期结束,肖某误以为是为他配备的非涉密计算机,擅自接入互联网,导致违规外联。案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给予肖某行政警告处分。
      透视“节假日泄密”之心态
      错误的行为必然受错误的心态支配。“节假日泄密”之怪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错误的心态作祟,也说明部分涉密人员对保密工作的不重视。
      1.赶工心态——“工作必须完成”。在案例1中,王某认为节前事必须节前毕,在安排转发通知时,只考虑尽快完成工作,未注意到工作方式是否合规,习惯性地让下属工作人员将涉密文件发布上网;在案例2中,朱某也是本着对业务工作负责的态度,宁可牺牲个人假期,也要在家加班,只不过方式错误——在家用笔记本计算机中处理涉密文件。诚然,像王某、朱某这种追求“工作必须完成”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工作开展不能一味求快,不能走捷径、简化步骤,更不能顾此失彼、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否则必将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无主心态——“大家以前这么做,我也这么做”。《元史·许衡传》记载:炎炎夏日,一行人口渴难耐,看到路边有梨树,众人争相摘梨解渴,但许衡不为所动。有人问他为何不摘梨,他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在案例3中,张某认为单位假期工作全在网上办理,就想当然地安排网站值班员,通过内部OA系统,对涉密文件进行转发;在案例4中,刘某接到严某电话通知,既未到单位加班,也未要求看文件原文,仅根据过去办事经验,电话安排工作人员强某办理涉密文件。在保密工作领域,像张某、刘某这般执行保密制度不坚定,持有“大家以前这么做,我也这么做”想法的人员,都是“我心无主”之辈。
      3.停歇心态——“节假日就应该休息一下”。在案例5中,章某将节前接收涉密文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在事后一年多时间中也不曾记起;在案例6中,肖某节后上班,看到办公室里的新设备,不仅未主动了解设备来由,还理所当然留作己用,严重缺乏对节日前后保密工作的衔接。根据法律规定,享受节假日是所有人的法定权利。但对涉密人员来说,决不能因为节假日,忽视保密制度规定的执行,在保密工作中出现节假日的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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