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密泄密警示教育案例(一)

      案例一:
      2014年,参加工作近十年的吴某产生离职的想法,他在某招聘网站投放简历,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履历一栏中,他明确表明“在某国防军工单位工作”。不久,吴某便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某“猎头公司顾问”要求他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于是吴某按要求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很快,对方通知吴某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年薪高达几十万元。面对如此丰厚的报酬,吴某虽然心动,但仍有些犹豫,结合曾在单位接受的保密教育及自身认识,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人员。吴某摇摆不定的态度,使其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展的重点目标,并最终被拉下水,滑向出卖国家秘密的深渊。
      案例二:
      杨某是南方某省高校学生,平时喜欢登录一些军事网站,浏览军事信息,并不时发表观点,可谓十足的军事迷。一天,在一个军事聊天室,他偶然结识境外情报人员赵某,两人相谈甚欢。后来,出于对金钱的追求,以及对间谍的好奇心理,他主动找到赵某,谎称父亲是某军区高级干部,家中存有大量高度机密的军事情报。赵某对此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当即表示:只要能拿到,报酬从优。杨某回家后,翻箱倒柜,找到父亲书房中的一份中央文件(不涉密),将其改头换面,并标上“绝密”字样,然后用相机拍摄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赵某。很快杨某就收到一笔汇款,并为此得意不已。但没过多久,他就被有关部门查获。
      案例三: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黄某,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能力平平、业绩落后而被解职。为此他心怀不满,以手中私自留存的涉密资料为筹码,主动在互联网上与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2002年,黄某首次在网上与境外间谍机关联系,将手中私自留存的3份有关军用保密机的电子文档拷贝给对方,收取1万美元奖金。在金钱的诱惑下,黄某沦为一名为境外势力效力的间谍。此后,黄某又通过策反前同事,窃取妻子唐某、姐夫谭某和其他同事计算机中存有的涉密文件、资料等手段,在10年间先后向境外提供15万余份资料,获取70多万美元间谍经费,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涉及我密码领域大量机密情报,对我党政军等核心要害部门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最终,黄某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唐某、谭某因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分别判处5年、3年有期徒刑,有关单位29名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案例四:
      某国有企业职工鲁某,工作已近30年,因公司改制,效益下滑,经济状况日渐不支。47岁的他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即将考大学的孩子,压力颇大。为钱所困的他就想到去网上反“钓鱼”,意图通过在军事爱好者聊天室频频发言引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关注。不久,他如愿以偿,一位自称某报社记者的网友金某与其搭讪,想以丰厚报酬换取国家政治、军事方面的资料。鲁某感到非常兴奋,“钓鱼”的人终于来了,当即爽快答应。为了受到重视,鲁某自称“中央办公厅副处长”,他利用自己掌握的一些资源,搜集了一些内部资料通过互联网发给金某。金某喜出望外,很快给鲁某汇来了不菲的报酬。鲁某受到很大鼓舞,随后不断窃取内部资料和涉密文件。对方认为鲁某身上非常“有料”,许以更丰厚的报酬希望与其长期“合作”。最终,鲁某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
      案例五:
      2012年10月,某省政府办公厅公共邮箱受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远程网络攻击,50份文件、资料被窃。经鉴定,其中1份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经查,责任人为该处借调人员孙某。孙某因工作疏忽,将1份机密级文件与其他电子文件打包,通过互联网发到该邮箱,导致泄密。事件发生后,该省政府办公厅给予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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