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西咸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陕西咸办发[2017]110号)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面向全社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公开征集相关专家报名,组建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工作任务
受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委托,按照专家的技术专长,参与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与相关服务工作。
二、入选专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三)熟悉所属行业或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行业或领域的特点和发展状况;
(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具备承担具体技术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三、申报途径
凡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分别采取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邀请、专家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库共享四种方式之一向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提交申报材料,经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给予聘任。
四、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申报登记表》,结合自己的技术特长、专业并如实填报;
(二)个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看后退还);
(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五、入库程序
(一)首次集中推荐入库专家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之前,以后每季度末汇总推荐一次;
(二)行政评审专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西区),联系人:金龙,电话:029--36220488。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初审确认后,推荐至泾河新城评审专家库审核小组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三)行政评审专家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泾河新城行政审批局。
六、专家库管理与综合考评
按照“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对行政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将动态管理结果记入专家个人档案,以此作为专家考核、续聘的依据。行政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取消其专家资格:
(一)接收相关利害人的宴请、礼品、礼金或其他好处的;
(二)违反《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所列条款的;
(三)专家申请资料造假的;
(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
(五)在行使专家职责时,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
1、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申报登记表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申报登记表.xlsx
2、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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