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关于您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相关契税新政,对于2024年12月1日前纳税人已申报缴纳的契税,原则上不予退税,因此您无法享受退税政策。
希望我们的回复能为您提供帮助,也感谢您对泾河新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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