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曹**
信件编码: GPPS20240909DHWH
来信时间:2024-09-09 12: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建议泾河新城组织演唱会
信件内容:
泾河新城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的90后老家甘肃省,大学毕业后大约8年时间在江苏苏州生活工作,近些年已经回到距离家乡比较近的西安发展,2021年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置业安家,泾河新城,作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不仅承载着经济繁荣的重任,也致力于文化艺术的推广与普及,鉴于许歌手嵩作为华语乐坛独树一帜的创作型歌手,其音乐作品深受各年龄段听众喜爱,拥有庞大的粉丝基础及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建议在泾河新城举办一场许嵩演唱会,不仅能够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还能有效提升新城的文化品位与知名度。 许嵩今年已经在全国举办四场个人演唱会,希望泾河新城的领导注重新城发展建设的同时,可以引进一些此类活动,提高新城知名度!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泾河新城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9-12 18:37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泾河新城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 1.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文旅部门是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管理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赞助任何营业性演唱活动。2.根据《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举办营业性演唱会,必须由演出经纪公司负责报审。其中,涉外演出(外国及港澳台演员的参加的演出)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审批,一般演出(国内演员参加的演出)由演出地所在的县级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审批。在审批之前,如属于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要由省级文旅部门及属地公安联合民宗、安监、市场监管、外办、台办、宣传、网信及文化执法部门联合会商,综合研判提出审批意见。3.建议您可与演出经纪公司、许嵩团队联系,做好演唱会报审及演唱会组织等事宜。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