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20240830ALOE
来信时间:2024-08-30 16:3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人才保障房年审资料是否可以补交
信件内容:
23年人才保障房的年审资料没提交,现在要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但是之前一直也没收到提交资料的通知,这种情况不能进行补交一次吗,直接就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了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泾河新城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9-02 19:58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关于您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泾河新城公租房关于2023年人才安居年检事宜,严格按照《泾河新城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实施办法》(陕泾河办发〔2024年〕9号)文件执行,根据文件内容第五章动态管理中的第二条已明确“人才申请应将年度复审资料提交至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当年不提交年度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型保障房租金减免优惠资格,按市场租金标准执行”。《关于2023年开展泾河新城租赁型保障房承租资格年检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已明确“人才安居住房的承租人年度复审需提供资料:本年度连续社保缴纳证明(1-12月份)和夫妻双方房屋权属证明或无房证明(泾河新城不动产登记中心),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递交至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发建设部B206办公室)”,此通知开发建设部已于2023年11月20日公示至泾河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详情请看官网:http://jhxc.xixianxinqu.gov.cn/zwgk/ndzdxx/bzfjs/1726855553829416961.html。

希望我们的回复能为您提供帮助,也感谢您对泾河新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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