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关于您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泾河新城公租房关于2023年人才安居年检事宜,严格按照《泾河新城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实施办法》(陕泾河办发〔2024年〕9号)文件执行,根据文件内容第五章动态管理中的第二条已明确“人才申请应将年度复审资料提交至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当年不提交年度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型保障房租金减免优惠资格,按市场租金标准执行”。《关于2023年开展泾河新城租赁型保障房承租资格年检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已明确“人才安居住房的承租人年度复审需提供资料:本年度连续社保缴纳证明(1-12月份)和夫妻双方房屋权属证明或无房证明(泾河新城不动产登记中心),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递交至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发建设部B206办公室)”,此通知开发建设部已于2023年11月20日公示至泾河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详情请看官网:http://jhxc.xixianxinqu.gov.cn/zwgk/ndzdxx/bzfjs/1726855553829416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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