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丁**
信件编码: GPPS20231105BRQC
来信时间:2023-11-05 15: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买到假酒工商不予处理
信件内容:
本人在2023年10月15日在泾河新城张荣烟酒店花850元购买了俩瓶剑南春 后经查询防伪标码得知为假冒伪劣产品 后续去工商局投诉举报却都已无检测报告为由拒绝 (此检测报告只有执法人员联系剑南春集团才能出具) 可当时我已经拿出初步证据可以证明此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工商不作为未按照法定流程处理 我希望领导能重视此问题 帮助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11-08 10:38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

经调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已与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满意。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的关注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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