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感谢你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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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的,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明及居住证明;因父母工作变动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请您根据您的情况,携带相关转学佐证先行联系学校咨询转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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