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202128LMS
来信时间:2022-02-12 01: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万和郡公积金提取
信件内容:

万和郡预售合同上地址为泾阳县高庄镇,该如何提取西安的公积金呢,请说明步骤及所需材料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
回复时间:2022-02-17 17:47
回复内容:

张希望您好,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万和郡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备案证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合同原件到泾河新城住建局开具。如有疑问请拨打泾河公积金咨询电话029-36381288。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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