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孙**
信件编码: 20191112453
来信时间:2019-11-12 13: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租房分配
信件内容:
泾河新城近期有许多村子拆迁,导致大量群众需要安置,现在崇文佳苑的房租价格已经比去年翻了一番,每年达到一万以上。请问泾河新城的安置房和保障房何时可以分配?我是第四批公租房审批过的,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三个月了,还一点都没有消息。还有,针对房租的暴涨,管委会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回复时间:2019-11-13 09:44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你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您咨询的保障性住房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公(廉)租房是对于泾河新城行政区划范围内城镇中低收入无房居民的保障性房源,对于分配入住及资格审核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资格年审制。2019年度资格审核条件已于2019年1月2日在泾河新城管委会官网政务公开发布(陕泾河办发〔2019〕2号文件),文件已明确被拆迁群众不符合公(廉)租房的申请保障条件,对于未分配入住人员不再分配,已分配入住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予以腾退房源,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租赁价缴纳,由于户型及装修配备不同,被保障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月均收入标准符合条件不同实行阶梯租金计价,目前泾河新城公(廉)租房最高租金标准(含家具家电)市场租金不超过每月500元/平方米,不存在网友反映年租金过万元的情况存在。详细相关政策及审核公示信息可关注泾河新城管委会官网,官网链接: http://jhxc.xixianxinqu.gov.cn/。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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