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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朋友:
您好,感谢你对泾河新城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西咸新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生儿随母第一次住院不设起付线,并按正常补偿标准核算。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享受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必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方可继续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新生儿参合登记可在医疗机构合疗窗口或新城合疗经办窗口进行办理,办理需携带父母身份证、新生儿出生证明。
咨询单位 咨询电话 地址 备注
泾河新城合疗经办窗口 36222870 泾阳县中心街西段451号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36390268 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1号楼403室
西咸合疗经办中心 33134618 西咸创新大厦11楼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