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你对泾河新城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你咨询的问题,按照民政医疗救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安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文件的内容。关于一般群众申请医疗救助既医后救助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可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完成初审,上报教育卫体局核定,按照规定比例予以补助。现因西咸新区流程新规定需要第三方与街镇负责人入户调查,目前第三方正在招标中。在流程完善以后,按照流程审核认定,予以报销。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