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20191216827
来信时间:2019-12-16 12: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民政医疗救助
信件内容:
尊敬的泾河新城管委会领导: 你们好,我叫王磊,家住崇文镇摆渡村寅王2组,我于2019年6月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经过近半年的住院治疗,现在病情在恢复期,定时入院检查住院治疗,近两年不能干活养家,育有两女年幼在上学,治病到现在除去合疗报销外已花费近十万,后续还要治疗,家庭经济困难,想申明民政补助,先后家人数次去镇政府民政部门合疗办及泾河新城卫体局咨询申请医疗救助,各部门相互推脱说新城交接不久,职能部门不清,没有具体经办的窗口和负责人,多次申请无果很郁闷,心想既然国家有相关政策为什么没有人为需求群众办实事,请管委会领导关心督办,不胜感激,谢谢。我着急等待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教育卫体局
回复时间:2019-12-23 09:31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你对泾河新城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你咨询的问题,按照民政医疗救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安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文件的内容。关于一般群众申请医疗救助既医后救助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可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完成初审,上报教育卫体局核定,按照规定比例予以补助。现因西咸新区流程新规定需要第三方与街镇负责人入户调查,目前第三方正在招标中。在流程完善以后,按照流程审核认定,予以报销。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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