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你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
罗先生,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10月26日接到管委会办公室转办市民投诉函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核查工作。您留言反映路灯上安装的“泾河”字样灯箱原本在夜间还可以增加照明,现拆除原因是因灯箱保质期为两年,现已过保质期且多处灯箱损坏,所以进行拆除修复,后期将安装恢复。北极宫和二条街路灯照明微弱情况,现泾河新城正在制定县城区提升方案,路灯属于市政附属设施,后期市政附属设备将逐步提升。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再次感谢您对泾河新城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