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泾河新城管委会的复议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同一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代表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推选证明材料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1.授权委托书原件;2.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
(三)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文书复印件(如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有关决定书、通知书、批准书、告知书等);
(四)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的材料(提供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认为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应提交曾经向被申请人提出过相应申请的书面材料,如邮寄单、申请书等);
(五)申请人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四、受理地点
泾河新城管委会党委政法工作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6381905
六、邮寄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A202(邮编713700)
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要求撤销或变更某具体行政行为,或要求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职责。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写明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事实和理由: (具体展开,可分条分点阐述)。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3.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