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权责清单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机构名称: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负责人:刘毅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瀛洲一街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29-36682150

机构设置:大队主要领导2名,消防执法人员3名

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消防家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执法权类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二、执法人员信息

姓名:吴俊邦

工作单位: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执法范围: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证件编号:10603683

姓名:刘骋宇

工作单位: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执法范围: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证件编号:11301907

姓名:刘婷婷

工作单位: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执法范围: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证件编号:11103867

三、大队监督执法权责清单

1.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抽查。

3.对公众聚集场所实施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5根据火灾规律和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非重点单位占一定比例组织监督抽查。

6.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实施处罚,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7.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8.对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业务指导,对消防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9.依法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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