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三服四化”便民服务改革要求,参照《泾河新城贯彻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陕泾河办发〔2020〕19号)文件,结合新城实际,现将第一批泾河新城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要求如下:
一、第一批泾河新城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5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给付7项、公共服务类1项、其他类36项。
二、各部门(单位)、各街镇要指导村(社区)做好事项承接、业务培训、审批流程等培训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接的住、办的好”工作原则。
三、各街镇要按照工作要求,指导村(社区)确定专人负责,一窗办理,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升村(社区)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泾河新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